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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下午,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合作办”)通过网络视频会议分别召开《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办学管理办法》(讨论稿)视频征求意见会和《华中师范大学地方研究院管理办法》(讨论稿)视频征求意见会。副校长李鸿飞和学校办、党委组织部、综改办、发展规划处、人事部、财务处、审计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国有资产办公室、培训中心、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中心及合作办相关人员参会。会议由合作办负责人主持。
会上,合作办负责人汇报了《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办学管理办法》(讨论稿)和《华中师范大学地方研究院管理办法》(讨论稿)。与会单位代表充分研讨了两个管理办法,并针对管理办法的条款、内容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与意见。
会议最后,李鸿飞要求合作办要在管理办法中体现学校与合作方的双赢,既要规范也要保持合作办学和校地合作工作的活力,要尽快整理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改和完善两个管理办法,尽早将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报请相关校领导审阅后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