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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立湖北高校首个理事会 建立社会参与办学新平台



2015年10月16日上午,我校在逸夫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华中师范大学理事会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会议,成立湖北高校首个理事会。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徐雁冰、首届理事会成员、在校全体校领导出席。

大会表决通过了华中师范大学理事会第一届理事会建议名单。首届名单由湖北省教育厅等各级政府部门、共建单位代表,中能集团有限公司、龙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合作企业代表,支持学校发展的个人代表及学校相关组织及师生代表共31人组成。由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邹时炎、章开沅先生等任名誉理事,校党委书记马敏任理事长,校长杨宗凯任常务副理事长。

马敏、杨宗凯为上述理事(单位)颁发聘书。副理事长单位中能集团有限公司、常务理事单位龙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当场分别向我校捐资1000万、500万。

黄兴胜、徐雁冰分别代表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对我校理事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华师香港校友会会长、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副主席郭一鸣作为理事代表发言,表达对理事会成立的祝贺以及积极履职决心。

黄兴胜在讲话中介绍了高校理事会制度的形成过程、运行规范及重要意义,指出理事会的成立有利于学校拓展人才培养途径、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搭建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沟通桥梁。理事会的成功运行必将推动我校高水平大学办学进程,并对完善我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和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形成重要的示范作用。

徐雁冰说,作为湖北省第一所普通本科高校成立的理事会,这是学校和湖北高教界的大事、喜事,期待理事会成立后能够进一步凝聚支持办学的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总结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同时,徐雁冰表示,作为我校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湖北省教育厅也将积极履职尽责,为我校的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做好服务。

成立大会之后,华中师范大学理事会举行一届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华中师范大学理事会章程》及华中师范大学第一届理事会组织机构名单。

会上,杨宗凯向理事会介绍了学校的发展战略及主要工作,重点谈了当前学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副校长李向农向理事会介绍了我校“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就及正在制订的“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

与会理事针对两位校长的发言就如何发挥理事会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发言、积极建言献策,表示将积极履职,为提高学校影响力和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马敏在会议总结中强调,理事会是重要的决策咨询平台,是联系社会的重要纽带,是监督评估学校的重要主体,今后要形成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向理事会报告学校的重要工作,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理事会的意见。希望各位理事积极履行职责、建言献策,一如既往地支持学校建设发展;学校也将根据章程规定,认真履行各项协议,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为各位理事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在互利共赢中实现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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