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编印《华中师范大学校友风采》丛书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所、中心):
为展现120年来学校的育人成就,进一步激励广大校友和师生员工爱校荣校,不断提升学校社会美誉度,增强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学校办学的热忱,汇集各方力量和资源,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学校120周年校庆校史工程组报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启动《华中师范大学校友风采》丛书编印工作,遴选一批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校友的先进事迹,汇编《华中师范大学校友风采》丛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认同母校,足以为后学之楷模;
2.凡在华中大学、中华大学、中原大学教育学院、华中高等师范学校、华中师范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学习过的各类校友(含毕业、肄业及结业);
3.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校友;
4.为国家和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校友;
5.在各自领域工作成绩卓著,担任重要职务或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校友;
6.长期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且为母校建设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二、遴选类别
为充分做好《华中师范大学校友风采》丛书前期校友先进事迹推荐和后期比较遴选工作,拟分为以下五个类别进行推荐遴选:
1.基础教育类:扎根基层,有突出业绩、贡献,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的中小学特级教师、校长、教育局长;
2.学术类:院士、资深学者,有重要学术成就、重大科技成果的国内外知名学府、科研院所教授、博导、研究员;
3.管理类: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以及社会团体中从事管理工作或社会活动工作,业绩突出且担任重要职位(原则上正厅级及以上级别);
4.创业类:上市公司、规模以上企业控制人,企业经营管理或自主创业方面业绩突出,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企业家;
5.其它类:在其它领域工作成绩卓著、有突出成就或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荣誉的校友。
三、推荐材料形式及名额确定
1.推荐人选个人简介。包括:学院、姓名、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专业(系)、学历、学位、工作履历、现工作单位、职务(含社会兼职)、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社会荣誉等,字数在200字以内;在符合遴选条件和类别的前提下,各学院推荐人选个人简介由学校遴选专家组审定,名额不限。
2.推荐人选个人风采。学校遴选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个人简介统一遴选评审,评审确定入围校友风采名单后,通知学院对入围校友进行事迹风采文章撰写。各学院入围校友风采名额由学校遴选专家组评审确定。
四、遴选推荐办法和程序
1、各学部学院(所、中心)完成不少于20位杰出校友先进事迹的遴选推荐工作,于2021年6月1日前将《华中师范大学校友风采》丛书校友事迹推荐表(见附件)打包发至邮箱hsxy@mail.ccnu.edu.cn,以“学部学院(所、中心)+候选人姓名”命名;
2、7月1日前学校完成评审并反馈入选名单,各学部学院(所、中心)对入选校友进行寻访、撰写工作,9月1日前完成入选校友风采文稿报送;2021年完成《华中师范大学校友风采》丛书组稿。)
五、其他
1、各学部学院(所、中心)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所推荐人选进行预审,确保被推荐人符合推荐条件以及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未尽事宜,请联系刘老师,电话:67861051
华中师范大学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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